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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8 16:56:10


    (2024)黑0126执39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洪武与李相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相民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经申请执行人赵洪武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内容:本案尚未执行到位标的2892000.00元及利息,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被执行人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线索、被执行人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线索,使本院对其实施拘传或拘留。
    被执行人:李相民,居民身份证号码232126196006231178,男,1960年6月23日生,汉族,住巴彦镇红星村杜洪屯。
    悬赏金额:申请执行人承诺,待执行款全部到位后,给付悬赏金100000.00元。
    悬赏有效期:公告之日起一年(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止,该期限应与保单悬赏期限一致,一旦查找到被执行人实施拘传或拘留或财产实际执行到位,悬赏即告终结)。
    悬赏举报信息经人民法院确认后,由申请执行人在15个工作日内,将悬赏金向举报人发放,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办案人:王法官  举报电话:0451-57524626,手机号码:15663463567。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工业园区巴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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