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0126执8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淑丽与被执行人付庆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付庆越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张淑丽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内容:本案尚未执行到位标的266544.00元及利息,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被执行人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线索、被执行人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线索,使本院对其实施拘传或拘留。
被执行人:付庆越,居民身份证号码230126198508200571,男,1985年8月20日生,汉族,住巴彦县。
悬赏金额:申请执行人承诺,待执行款全部到位后,给付到位金额的10%。
悬赏有效期:公告之日起一年(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止,该期限应与保单悬赏期限一致,一旦查找到被执行人实施拘传或拘留或财产实际执行到位,悬赏即告终结)。
悬赏举报信息经人民法院确认后,由申请执行人在15个工作日内,将悬赏金向举报人发放,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办案人:肖法官 举报电话:0451-57527983,手机号码:13244682913。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工业园区巴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