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黑0126执211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铁军与被执行人谢铁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谢铁男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经申请人杨铁军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内容:本院尚未执行到位标的236000.00元及利息,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被执行人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线索、被执行人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线索,使本院对其实施拘传或拘留。
被执行人:谢铁男,居民身份号码232126198501150016,男,1985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巴彦县巴彦镇盛世龙城小区。
悬赏金额: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悬赏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一年(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12月9日止,该期限应与保单悬赏期限一致,一旦查找到被执行人实施拘传或拘留或财产实际执行到位,悬赏即告终结)。
悬赏举报信息经人民法院确认后,由申请执行人在15个工作日内,将悬赏金向举报人发放。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办案人:蒙法官 举报电话:0451-57524626,手机号码18845776911。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工业园区巴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10日